刚刚,国家医保局再发文件:类器官培养与药敏检测迈入“收费时代”!

2026-07-14 10:24

主要概况

6月30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《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(再次征求意见函)》,向各地医保局征求意见,截止日期为7月8日。这是继3月11日首版征求意见稿(573项)之后,国家医保局对该指南的第二次征求意见。

项目总数从573项增至628项,整理后增加了55个项目,其中定量检测15项,质谱5项。扩展项4项,原AI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删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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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类器官培养与药敏检测”纳入国家医保价格项目体系

本次征求意见稿新设了一批首版没有独立立项的项目,包括病原体核酸扩增、病原体耐药基因、肿瘤组织类器官培养、遗传病基因核酸扩增、基因甲基化、无创产前基因检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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肿瘤组织类器官培养费”的独立立项,标志着类器官技术从“科研工具”正式迈入“临床服务”的收费序列。

在此之前,类器官培养长期处于“有技术、无收费编码”的尴尬境地——医院可以开展这项服务,却无法合规收费。2026年1月,国家医保局已在《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(试行)》中设立了 “生物3D打印(组织/血管/器官)辅助操作费” ,为肿瘤类器官药物敏感性检测提供了收费通道。而此次在检验类立项指南中单独设立“肿瘤组织类器官培养费”,意味着:

  1. 收费路径更加独立、清晰——不再依附于“生物3D打印”项目,拥有独立的收费编码和定价逻辑;

  2. 适用场景更加明确——作为检验类项目,与肿瘤患者的个体化用药指导、精准治疗直接挂钩;

  3. 政策信号更加强烈——国家层面对类器官技术的临床价值给予了独立、正式的认可。